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丹巴县位于甘孜藏族自治州东部,是甘孜州的东大门,东与阿坝州小金县接壤,南和东南与康定县交界,西与道孚县毗邻,北和东北与阿坝州金川县相连。幅员面积5649平方公里,境内高山对峙,峰峦重叠,峡谷深邃,景色独特。地势西高东低,海拔1700-5521米,县城位于大渡河畔的章谷镇,海拔1800米。全县辖15个乡(镇),总人口56829人,是一个以藏、汉民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县。解放后五十多年,尤其是改革开放二十年的建设,丹巴的社会、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。交通、通讯、能源、水利建设得到较快发展。全县15个乡(镇)基本实现乡乡通公路。全县通车里程339公里,特别是在朱总理2001年来甘孜州视察后,交通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。八(美)丹(巴)公路、小(金)丹(巴)公路、丹(巴)刷(金寺)路、瓦(斯沟)丹(巴)路四条出境公路的通县油路工程的顺利完成,彻底解决该县交通瓶颈的制约。光纤通讯、移动通讯、无线寻呼、因特网业务和ADSL信息高速公路的开通,缩短了与外界的时空距离,信息通讯已深入到各个领域。能源建设步伐加快,在建的招商引资项目1.5万千瓦的陡水岩电站工程,2003年4月第一期工程峻工投产,使乡通电率达80%,村通电率达74%。大大改善该县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。十年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,文教卫生事业蓬勃发展。